发布文号: 厦府[201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因人事变动,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刘可清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监察、审计、编制、发展改革和国资等工作。
二、丁国炎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协助分管计划、财税、金融、国资、物价、统计、审计、人事、编制、监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联系湖里区。
分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税务局、信息化局、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公务员局、机构编制办公室、监察局。
联系单位: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银监会厦门监管局、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保监会厦门监管局,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各民主党派厦门市委员会、市工商联(总商会)。
三、詹沧洲副市长: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厅、“三农”工作、公安、安全、司法、信访、计生、民族宗教、外事(港、澳)侨务、应急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和驻外单位等工作。联系同安区。
分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农业与林业局、水利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局、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海防委员会办公室、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福州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厦门仲裁委员会。
联系单位: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海事法院、市国家安全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国华侨联合会、市计生协会、市对外友好协会、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
四、潘世建副市长:协助分管交通、民防、医疗卫生、海洋管理,民政、双拥、老龄、在建重点工程(包括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联系思明区。
分管部门: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卫生局、红十字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海洋与渔业局、港口管理局、公路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重点项目办公室、海洋管理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支前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单位:驻厦部队、武警部队、市委老干部局、机场、海事局、民航厦门空中交通管理站、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部门、邮政局、通信管理局、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
五、黄菱副市长:协助分管外经外贸、招商引资、会议展览、商业内贸、工商、旅游、对台以及口岸管理、境外机构等工作。联系海沧区。
分管部门: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旅游局、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象屿保税区管委会、鼓浪屿-万石山管委会、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联系单位: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口岸单位,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包括出口加工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台湾同胞联谊会。
六、叶重耕副市长:协助分管工业、能源、科技、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经济协作、经济秩序整顿、对口支援、社会保障工作。联系翔安区。
分管部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单位:电业局、各石油公司、科协、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总工会、各地驻厦办、各科研机构。
七、臧杰斌副市长:协助分管教育、文化、体育、法制、广电、新闻出版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法制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理工学院、城市职业学院(电大、职大、教育学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会科学联合会,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部省属在厦大中专院校、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广播电视集团。
八、林国耀副市长: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联系集美区。
分管部门: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政园林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震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