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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3 生效日期: 2011-03-03
发布部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穗人社通报[2011]6号
  各有关单位: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市广大用人单位绝大多数都能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但也有少数用人单位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恶意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甚至欠薪逃匿,由此引发了讨薪、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严重扰乱了我市的社会公共秩序。这些事件虽然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的处理,但仍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现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粤劳社〔2005〕111号)的有关规定,对下列11家存在恶意欠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予以公布:

  

  1、广州市水漾华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广州市越秀区名都会娱乐俱乐部

  

  3、广州市越秀区百事达西饼糕点有限公司

  

  4、广州市睿诚制衣厂

  

  5、广州市誉丰贸易有限公司

  

  6、广州市圣缔服饰有限公司

  

  7、广州市凯迩兴制衣有限公司

  

  8、广州市风乐娱乐有限公司

  

  9、广州市白云区琴星小学

  

  10、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11、湘粤汇潮大酒楼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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