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0]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爱心2000年至捐资助残”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在全省开展“爱心2000年--捐资助残”系列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辽宁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募集资金,以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在新世纪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残疾人事业的需求,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倡议发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爱心2000年至捐资助残”系列活动,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爱心2000年至捐资助残”系列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爱心助残活动,为全省160万残疾人的康复复明、扶贫解困、教育就业、文体活动、服务设施、法律援助等募集资金,献一份爱心,办一件实事,以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展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社会稳定,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的主题
“爱心2000年至捐资助残”系列活动以爱心助残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残系列活动,倡导全社会为残疾人真诚奉献爱心。这次活动募集到的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专项基金:
爱心光明基金至资助2000名贫困地区白内障盲人实施复明手术,使他们重见光明;
爱心扶贫基金至资助20000名特困残疾人脱贫;爱心崐助学基金至资助2000名失学和特困残疾少年儿童获得受教育机会;
爱心体育基金至资助辽宁省残疾人体育代表团于5月 份赴上海参加2000年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
此外,还将设立“服务设施建设”、“法律援助”、“特殊艺术”、“自强奖励”、“文化宣传”等专项基金,工作目标是,在全省20个县(市、区)分别兴建一处建筑规模为500平方米左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全省数万名残疾人在法律援助、特艺表演、艺术创作、文化助残、养老保险、用品用具、无障碍环境、自强表彰等方面提供资助。
三、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协调、组织并承办。
成立省“爱心2000年至捐资助残”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省长张国光任名誉主席,副省长赵新良任主席,成员由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邮政局及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残联的领导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残联,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四、捐资办法
“爱心2000年至捐资助残”系列活动采取与邮政部门联合发行爱心(有奖)纪念明信片,以义购认捐的方式进行募集资金。爱心(有奖)纪念明信片设计精美,书有省领导的亲笔题词,绝版印制,具有收藏价值。募集资金以10元为起点,凡个人捐资10元,即颁赠一份爱心(有奖)纪念明信片,多捐多赠。为鼓励和答谢各界人士的善举,爱心(有奖)纪念明信片将按发行编号在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摇奖,提取个人捐资总额的20%,以兑奖的形式返给中奖者。单位认捐另按鸣谢办法办理。募集的资金除按一定比例用于此次活动的策划、宣传、广告、表彰、鸣谢及日常办公费用外,其余将全部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专项基金。
此次活动将在组委会指导下,全省统一行动,统一印制发行爱心(有奖)纪念明信片,统一认捐,统一使用专用收据并汇入指定帐户,统一摇奖鸣谢。为管理并使用好募集到的资金,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组委会将依据有关政策制定财务管理审计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进行自我约束,同时接受财政、审计和公证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并定期向社会通告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截留募捐款项。
此次活动从2000年3月至11月进行,3月至10月为筹备、宣传并实施阶段;11月为总结表彰阶段。鉴于今年5月份将在上海举行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时间紧、任务重,中直和省直单位集中在3月至6月进行具体实施。
五、主要活动安排
1.结合今年5月21日的第10次“全国助残日”,在全省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残献爱心活动。
组委会将召开协调会议,协调百家单位签定“百家爱心助残公约”;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中直和省直单位的募捐活动;省总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向所属行业、系统发通知、提倡议、召开座谈会、动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关方面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一帮一”、“手拉手”爱心助残系列活动,组织有关行业、系统开展“一日捐”、义诊、义购、义卖、义捐等活动,如:在“五一”劳动节前夕,由商业系统举行一次大规模的百家商城爱心助残慈善义卖“一日捐”活动,既广泛地宣传此次活动,又为拉动商业经济起到一次广告宣传作用。
2.以备战参赛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为契机,利用辽宁省代表团等特殊广告载体和体育项目冠名权以及指定、特选产品等形式,不失时机地开展“捐资献爱心、备战五运会”活动,募集资金和物资。
3.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助残送温暖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捐资助残活动的认识,增加募捐的透明度,动员各界广泛参与,掀起认捐高潮。要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设立“爱心新闻奖”;省广播电视局要举办一场“爱心2000年”电视直播综艺晚会,对捐资助残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残疾人自强典型进行广泛宣传。
4.对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组委会将给予宣传表彰,授予“爱心助残奖”、“助残爱心使者”等荣誉称号,并颁发爱心牌匾和荣誉奖章。
六、活动要求
1.各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将这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并发动各单位、各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倡导乐于为残疾人奉献的爱心公益精神。原则上不动员亏损企业和下岗、特困人员捐资;活动的组织部门不得搞摊派和重复募捐,活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迅速加以纠正。
3.组委会将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并通报工作情况。所有参加此次活动的工作人员,都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廉洁奉公,勇于创新,确保“爱心2000年至捐资助残”系列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