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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1 生效日期: 2011-03-01
发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2011]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9] 33号)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推动循环经济和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快速发展,把我市建设成全国一流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现就支持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以下简称“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工业园位于庄河市大郑镇,濒临辽宁沿海经济带北黄海岸线滨海大道南侧,总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生态工业园立足充分利用大连全域及吸纳东北地区和国外进口的再生资源,打造以“城市矿产”资源回收拆解、加工、综合再利用为主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其发展潜力巨大。

  (一)加快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是促进静脉产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静脉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开发建设生态工业园,整合并集中发展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将极大地促进我市静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转变长期以消耗资源为主的传统发展模式,缓解我市及东北地区部分资源供需矛盾,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二)加快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是打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有效途径。“城市矿产”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我市是国内循环经济发展的先导地区,开发建设生态工业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大连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尽快培育产业集群,把园区打造成东北地区最大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三)加快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是促进全域城市化的重要举措。正在实施的大连全域城市化规划与发展战略,对合理配置区域各类要素和资源、加快特色产业的集聚提出了新的要求。开发建设生态工业园,有利于在产业发展和城市化布局中,形成新的经济区,推动北黄海重点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化进程和新城区的形成,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北黄海区域的开发步伐,加速大连全域城市化进程。

  (四)加快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对促进东北亚产业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东北亚地区是新世纪具有巨大增长潜能的区域。日、韩等国拥有大量的再生资源,其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再生资源利用技术先进。随着各种要素成本的快速提升和区域合作领域的不断加强,其再生资源利用产业也在逐步向外扩展空间。大连在东北亚区域拥有地缘优势和合作的基础,通过开发建设生态工业园,加强与东北亚地区的资源合作,积极吸引各国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入园,使大连成为承接东北亚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资源循环产业链的首选区域,提升大连在东北亚经济圈中的地位。

  二、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区域为着力点,以资源环境效益最优化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为目的,全力提高静脉产业发展水平。通过整体规划、政策引导和激励等方式,全面推动再生资源的回收、安全处置与综合利用,将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形成政府大力引导、市场有效驱动的良好发展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重点发展废机电产品、废电器电子产品、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废旧塑料制品、废旧轮胎、废纸和工业固废等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加工、综合再利用产业,打造产业结构合理、科技水平领先的国内一流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同时,园区与大郑新城同步规划、联动发展,使之成为北黄海又一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新城区。
到2015年,生态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成,大郑新城公共配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大规模聚集,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再生资源年处理能力达到1300万吨,园区产值达到2000亿元。

  三、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的主要任务

  生态工业园的建设要坚持多元化回收、集中化处理、规模化利用。要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同步开发建设大郑新城,增强配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将园区纳入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支持区域。

  (一)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将生态工业园列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生态工业园要形成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完整的产业链条,合理利用资源,着力资源化深度加工,园内企业之间构建分工明确、互利协作、利益相关的产业链;通过吸纳企业入园、重组兼并等方式,实现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效应,提高产业集中度;开展技术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开发适合国情的再生资源利用技术,加快推广应用先进装备,淘汰落后装备和工艺,并推进科研成果向应用工程的转化,向产品高端化发展;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的原则,不断完善园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园区内的产业发展搭建稳定的基础设施共享平台,满足产业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建设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再生水综合利用等环保设施工程,提高污染防治能力,使各种废弃物得以安全处置,实现园区内废物的“零排放”;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指标考核体系,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行业管理规范化、高效化;积极承接日、韩等国家再生资源利用产业转移,吸纳区域内再生资源,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东北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合作区。

  (二)构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并形成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及财税、土地政策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体系;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和龙头企业的作用,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到2015年,通过建立回收企业和从业人员培训体系,使城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

  (三)同步开发建设大郑新城。大郑新城的开发建设要与生态工业园的开发建设相协调,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同步建设。大郑新城要按照“两轴、三心、四片区、八组团”规划进行联动式发展。围绕生态工业园建设相应的生活配套区,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老城区配套功能,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辐射能力。到2015年,大郑新城的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主体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功能基本齐全。

  四、支持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支持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打造“无费区”,全力保障生态工业园快速、健康发展。

  (一)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整合,形成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聚区。自2011年3月1日起,凡列入大连市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布局目录(详见附件)中的新建、扩建项目,必须进入生态工业园;现有再生资源利用生产企业在3年内要按计划向生态工业园转移,具体实施意见和鼓励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其他区市县及先导区不再布局此类产业及专门区域。

  (二)积极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制定鼓励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依法加强管理,尽快形成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通过建立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原料中转站、配送中心等形式,将大连区域内可再生资源集中到生态工业园加工处理。

  (三)支持生态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规划红线外公路、铁路、港口等集疏运体系建设和水、电、气等市政大配套建设,由大连市政府和庄河市政府共同解决。园区规划红线内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由生态工业园有限公司负责。
支持生态工业园土地开发,其规划区域内形成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由大连市、庄河市两级政府5年内全额补贴给生态工业园,专项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实施生态工业园财政支持政策,以2010年为基数,5年内生态工业园有限公司和入驻生态工业园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形成的税收增量大连市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用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市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新增填海及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对生态工业园给予政策倾斜。

  (四)加大对入园企业支持力度。从今年起,5年内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循环经济、科技、环保、服务业等专项资金,要适当向生态工业园倾斜,庄河市政府要按规定做好资金配套。对园区内国家给予支持的重点项目,地方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生态工业园有限公司和入驻园区的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入驻园区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免收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需上缴的省级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大连市和庄河市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在生态工业园投资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落户大连市。

  五、加强对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和庄河市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其人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庄河市政府和生态工业园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支持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在全市形成关心和支持生态工业园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为大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大连市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布局目录

  


  一、再生资源利用产业

  1.废旧金属回收分拣加工类项目:包括国内及进口废旧钢铁、废旧有色金属、废旧稀贵金属等的分拣加工类项目以及再生钢铁、再生铜、再生铝的生产项目。

  2.废旧机电产品回收拆解利用类项目:包括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旧电源电器,废电容补偿器,废高低压开关,废旧变压器等。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办公自动化产品回收拆解利用类项目:包括旧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旧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电话、手机、电池、传真机、音箱等。

  4.报废机动车辆回收拆解再利用类项目:包括国内报废民用汽车、工程机动车、特种机动车以及进口报废汽车压件、汽车变速箱、汽车发动机等。

  5.废旧轮胎回收与资源化项目。

  6.废铅酸电池拆解利用项目。

  7.废旧塑料分拣加工类项目:包括国内回收、国外进口废塑料类以及塑料制品企业边角余料的回收、加工、再生利用项目。

  8.废纸回收利用项目。

  9.废旧木材再生利用项目。

  10.工业用废油、船舶废油、废机油、废动植物油等再利用项目。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和可回收利用项目。

  二、鼓励进入园区的相关产业

  1.环保设备制造项目:如污水处理设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成套设备、海水淡化设备等。

  2.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项目:如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3.带有静脉产业特点的动脉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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