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资党办宣传[2011]9号
各中央企业,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文明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资委文明委的主要职责
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有关精神,加强对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国资委文明委成员
主 任:黄丹华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副主任:杜渊泉 国资委副秘书长
卢卫东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局长(部长)
委 员:王选文 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 华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赵世堂 国资委综合局副局长
鲁红星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
孟凡良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副局长
卜玉龙 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副局长(副部长)
韩 天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副局长(副部长)
张相红 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副局长(副部长)兼中央企业团工委常务副书记
楚序平 国资委研究局(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副局长
吴 甫 国资委人事局副局长
张文宏 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局长
曾 坚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局级)
周 辉 监察部派驻国资委监察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国资委文明委下设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工作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资委文明委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局副局长韩天同志兼任。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