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怡乐园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深圳分公司:
经深地合字[1997]036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你司取得位于南湾街道李朗大道西侧,宗地号为g06301-6居住用地,土地面积9213.1平方米。根据市政府2009年第405次工作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处理该片区土地遗留问题,现请你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协商调整用地红线事宜,逾期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地块位置示意图(略)
2、卫星影像图(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8918681
传真电话:28909132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六楼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