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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12 生效日期: 2011-01-1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黑人社办发[2011]2号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的通知

  (黑人社办发[2011]2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精神,大力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针对我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需求,结合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现状,省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2011?201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黑龙江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2011-2013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局和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主 题,加快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培训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资培训制度,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以 “一体化”教师培训为重点,以岗位提升培训为主渠道,积极开展管理人员及教辅、教管人员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 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一体化”教学改革需要的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一体化”教师队伍,推动全省技 工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1、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在岗接受培训的课时数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快“一体化”教师队伍的建设步伐,“一体化”教师达到专业教师的60%。

  3、加大技工院校院校长、管理人员及教辅、教管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省厅要在三年内对以上人员普遍培训一次,为各技工院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实施项目

  (一)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功能

   一是重点突出,对专业技术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完善的培训基地重点扶持,使之成为龙头专业的名校;二是布局合理,充分发挥全省十四所教师培训基地 的重要作用,合理分配培训任务,充分利用各基地的师资优势和地域优势;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地管理,不断提高基地的培训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省级示 范性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逐步完善全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体系。

  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及各培训基地要全力做好相关专业培训班的后勤保障 工作,为培训学员提供膳食搭配合理、卫生条件良好的就餐环境和温馨舒适的就寝环境,并配备相关学习、生活用品,积极帮助学员解决学习、生活上的问题,保证 学员能全身心投入到培训中,使培训达到最佳效果。

  (二)积极拓宽培训渠道

  一是各技工院校要根据本院校的教学需 求,制定相应的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如采取专题学习、讨论的形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每 学期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开展教学能手赛、教学成果评比和教学方法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省级教师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改 革的新思路、新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和新教材、新方法、新知识培训以及教师素质的提高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教师 素质的全面提升,每年技工院校教师参加业务提高培训人数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50%;三是各技工院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培训,每学年通过专升本函 授、自学考试、培训基地培训、国内外各大学及专门培训机构、研究生班进修等多种渠道,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提高学历、技能水平,以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 的需求。要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并在学费和时间上予以支持。四是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在黑龙江技工教育信息平台上开设网络教学模块,同时在网上建立 qq联系网,使教师既可打破省市界限在网上沟通交流,解决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又可节省集中培训交流所需的时间,从而达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相互促进、 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各技工院校要依据《职业教育法》和《教师法》 的有关规定,坚持职业培训、技工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教师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 发挥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及各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对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开展业务提高培训,同时把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评估和其他职 业培训机构年审的重要检查内容。一是开展见习培训,对新任教师应进行不少于100课时的见习培训,以促进新任教师掌握教学理论,熟悉教学规律,尽快胜任教 育教学工作。考核合格后,从下一年度起参加岗位培训。二是开展岗位提升培训,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要按类别、学科、层次,有针对性地参加专业培训,保证一线教 师参加业务提高培训每两年不少于80学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各技工院校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研修或顶岗实习,增强实 践教学能力。三是开展技工院校高层管理人员及教辅、教管人员培训。四是开展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29号)要求,由各技工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科目的划分,组织教师到指定的培训院校报名参加函授和网上面授学习。

  (四)提高技工院校院校长的综合素质,实行技工院校院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制度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技工学校校长任职要求(试行)的通知》(劳 培字〔1992〕13号)的相关规定,对各技工院校长实行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和任职备案制度。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技工院校长进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任职资格 要求并取得资格证书。对拟任技工院校长人选,由主管部门经所在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省直技工院校由主管部门直接 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任职。

  (五)以通用工种专业培训为重点,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根 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我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现状,未来三年以社会通用工种培训为重点,着重在数控、焊接、汽修、电工电子、计算机等 专业培训上增强培训力度,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引领能力,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的教 改科研能力,使创新型、专家型教师的数量逐步增多、质量逐步提高,从而培养名师及学科带头人,加大骨干教师比例,提高专业教师层次,使师资培训适应梯队式 发展需要,对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新设置的非通用专业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也将纳入议程。

  (六)不断创新培训模式

  根据 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要求和我省技工教师培训的实际,在不断总结教师培训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注重培训的实效性,以适应高技能人 才培养对教师培训的需求。通过开展教学能手赛、教案展评等活动,激发教师潜能,充分调动教师学习的积极性,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综合管理

  1、每年在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技工教师师资培训费用进行补贴。对全省技工教师免收培训费(食宿费除外)。

  2、组织权威专家带领部分有经验、有能力的教师编写部分尚有缺口的专业培训教材和教师指导教材,推出符合实际需要、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材,突出其内容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推动我省技工教师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3、设立由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组建的“技工院校师资储备库”,同时掌握各技工院校需求信息,统一调剂。开展各级各类的技工院校教师培训,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提升我省技工教师整体水平。

  (二)实施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制度

  建立科学、规范、完善、有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技工院校教师必须取得职业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从2011年起各技工院校要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聘任、岗位考核及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三)深化培训管理,建立奖惩制度

   1、建立定期考核、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机制。每学期 要定期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进行岗位考核,年度考核要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上进行,建立健全民主测评制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竞争上岗、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把技工院校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技工院校创先争优、年审和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查衡量院校建设成绩的重要依据;作为对技工院校评估、奖励和专项资金支持的必要条件。

  (四)强化领导,规划部署

   技工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级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将开展技工院校教师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技工教育的主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认真总结近年师资培训的丰富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保证培训质量。并结 合当地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附件:黑龙江省技工院校师资三年培训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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