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人口发[2011]1号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人口发〔2011〕1号)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 安排全年工作,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一一年一月八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省委七届 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坚持一个稳定,强化四项工作,树立一批典型 ”即: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强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 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和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四项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的“一四一”工作思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为实现富民强省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制定全省“十二五”人口计 生责任 目标和考核奖惩办法,逐级签订(呈报)责任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继续坚持对党政领导、相关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考核制度。认真 落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追踪奖惩制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
(发规信息处、办公室)
(二)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切实加 强孕前 型管理和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免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当年生育的育龄夫 妇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80%以上。进一步抓好后进转化和“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抓后进和“双无”创建活动长效机 制。加大对信访举报、 阳光热线反映问题的直查解剖力度,并将调查核实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
(科技处、办公室)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确保人口计生部门机构和人员 编制的 稳定。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加强人口计生系统队伍建设。拟定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十二五”培训规划》 。强化我省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充实城区人口计生队伍的经验,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到 县,安置对象可扩大 到大中专毕业生。规范推广村级人口计生队伍的“县聘乡管村用”和“星级管理”机制,探索分类管理模式。继续抓好村专干、小组长的报酬落实并纳入财政预算, 力争使村专干的待 遇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使95%的小组长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元。
(人事处、人教中心)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环节的监管 ,指导 各地继续抓好城镇违法生育清理,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治理。继续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争取尽快将修改《河北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十二五”前期立法规划。在全省开展依法行政县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内要有20个县(市、区)达到创建标准,培树全省首批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继续抓好便民维权十一项措施的落实。下大力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政法处)
(五)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家庭为切入点,围绕“婚育文 明、性别 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宣传具有河北特色的宣传品牌。继续深化全省计划生育“双文明”创建活 动。联合计生协加 大基层群众性宣传力度,结合各种节日纪念日,策划组织好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栏目、网络和手机短信,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人口计生舆 情的日常监测。加 强宣传队伍培训工作,提高宣传有效性,创新宣传方式方法。
(宣教处、计生协、宣传中心)
(六)深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千 村(居) 示范”活动,到年底培树700个省级示范村(居)。全面推广群众自治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整合自治组织,推行村级计生组织网络一体化,切 实发挥计生协在村( 居)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完善村规民约,修改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公约;落实民主参与、管理服务及民主监督等自治工作制度,到年底力争全省 35%以上的村能够通过 基层群众自治开展计生工作。广泛开展“建万会创千优”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社区、企业和流动人口集中地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推进城镇人口计生基 层群众自治。把“ 诚信计生”创建活动与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诚信计生”创建活动,到年底力争全省80%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创建目标。
(计生协、政法处)
(七)积极争取各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财政投入。继续落实中央关于人口和计划生 育财政投 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规定,谋划和制定“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规划,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在保证国家和省政策规定 的“计生惠民”项 目投入到位的同时,要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经费的投入。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理顺各级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支出的职责。实行项目管理、绩效评估,进一步明确各级政 府的财政支出责任 ,将支出责任与资金投入紧密联系起来,切实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行财处)
二、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积极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八)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按照“整体推进、突出特色、建立机制 、务求实 效”的思路,在注重整体推进“六大机制”建设的同时,重点建立大人口统筹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格局。积极 推动各地在制定公 共政策、提拔干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人口计生部门初审权制度。指导各地在创造本地特色上下功夫,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为载体,发现、 培养、树立一批各 方面的典型。做好典型案例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加强军地联合协作,进一步提升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办公室)
(九)大力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行“1132”工作措施,坚持 分类指导 ,对省重点县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打击“两非”案件的力度。落实“包保责任制”,着重抓好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管理,提高一线防控水平。以增强女 儿户发展能力为重 点,促进对计生女儿户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继续开展关爱女孩金秋助学活动。指导各地在村规民约中增加男女平等及对计生女孩户优先优惠的相关条 款,强化生男生女一 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宣教处、政法处)
(十)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配 合环首都 经济圈、沿海经济隆起带、冀中南经济区等规划,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推动市、县建立流动人口专职机构,进一步充实完善基层流动人口工作网络,强 化经费保障。规范 、指导各级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进一步完善我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度,完善现居住地一孩生育登记、《婚育证明》、 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等网络交互、办理,逐 步取消纸质证明。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推动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双居”工程示范活动,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着 力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开展有流动人口特点的技术服务和宣传咨询等活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落实双向管理责任。
(流管处、发规信息处、人事处、信息中心)
(十一)进一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 计生事业 发展规划。发挥我省人口专家委员会优势和人口学会作用,规范我委研究课题运作模式。积极开发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深入开展人口发展现状、趋势及人口与 经济社会和资源环 境重大关系研究,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在城镇化进程中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为政府及相关部门 提供政策建议。
(发规信息处、人口发展研究中心)
(十二)加快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改进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方 法,推 动人口计 生统计制度改革。完善村级信息报告单,建立全员管理和服务模式下的信息采集变更机制。加强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标准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开展争创 “人口计生统计数据 质量信得过县(市)”活动。结合“六普”统计数据,在全省开展一次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清理核查活动,查漏补缺,确保数据真实。启动河北省 “金人工程”建设,做好立项工作。 进一步规范整合全员、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等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基层客户端软件和人口计生业务应用系统。做好系统维护及数据整理分析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开 展数据挖掘。加强 决策支持平台建设,选择适当市、县(市、区)进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逐步构建省、市、县、乡人口计生系统和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与交换的两大支撑 平台,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人口专题信息。建立网络安全认证平台和区划代码自动变更系统。
(发规信息处、信息中心)
三、逐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福利
(十三)切实抓好《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重点推进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的落实,落实率分别达到70 %以上和95%以上。总结推广 “关怀扶助中心”的做法,深化“六位一体”利益导向机制建 设。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救助公益金的使用率,鼓励市、县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政法处)
(十四)完善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按国家要求,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 庭奖励扶 助制度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时足额将扶助金发放应发对象手中。研究完善奖励扶助政策措施,使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到实惠。做大做强财政小额贴息 贷款“少生快富” 工程,推广少生快富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的做法,进一步把帮扶范围覆盖到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努力向其它符合条件的县拓展,年 内全省新增项目家 庭 5000 户。
(政法处、行财处、计生协)
(十五)积极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以落实省直八部门《关 于在普惠 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若干意见》 为抓手,积极推动新农保制度、新农合制度、新民居建设、养老服务优惠政策以及城镇化有关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重点推进新 农保、新农合制度实施中对计生家庭优惠政策的制定,在省政府确定的新农保试点县(市、区)中发掘和培树典型,打造计生惠民的亮点和品牌。进一步推进农村集 体福利分配中独生 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实,努力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政法处)
(十六)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围绕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社会 和谐为目标,探索实施以“生育关怀聚焦家庭”为主题的系列服务项目。每个市、县都要建 立生育关怀项目库,组织项目评估、筛选和交流推广。积极推进幸福工程,在继续做好社会募捐的同时,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到期资金回收滚动 投放工作,年内新 增救助对象2000户以上。帮扶一批计生家庭中的寒门学子,实施保险保障、青春健康教育及 “幸福微笑”和“幸福书屋”服务项目,继续搞好“百万会员学科技”、志愿者服务等具有 我省特色的品牌服务活动。组织好第二届“燕赵人口奖”遴选活动。
(计生协)
四、以促进家庭健康为目标,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七)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制度。按照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的要 求,协调出台并全面落实《河北省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实施意见》, 进一步扩大免费服务对象和免费服务项目。在免费对象上,由过去单纯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已婚育龄夫妇 拓展到包括政策外生育的育龄群众、城镇非职工、流动人口、在校大学生等在内的全员人口;在免费项目上,增加皮埋避孕、药物流产、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 定、伤残成人照顾二 胎医学鉴定等服务项目,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全覆盖。
(科技处、行财处)
(十八)进一步推进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升级。以农村妇女乳腺疾病和 妇科疾病 普查为重点,综合运用健康教育、咨询、检查等手段,积极拓展服务内容,增加经费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各地要在原有3项基本免费检查服务基础上,统一增设一 般体格检查和阴道 分泌物检查项目。有条件的市县要提高投入标准,因地制宜地增设血常规、尿常规、血糖、心电图等检查项目,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规范、更有科学价值的综合 生殖健康服务。
(科技处)
(十九)继续推进优生促进工程。以计划怀孕 夫妇为重点,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一级 预防工作 。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和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80%以上,因病残儿再生育夫妇优生指导率达到100%。全面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 工作,完善工作模式。严 格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管理办法》, 管好用好孕前优生检查经费,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指导全省开展项目筹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开展项目试点。加强县、 乡技术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技能研修培训,重点提高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检验、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能力。依托省计划生育科研院,建立省级优生中心 实验室,指导各级 服务机构开展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逐步建立健全我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科技处、科研院)
(二十)切实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和规范 ,以基础 设施和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建设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档案、医疗电子文书为主要内容的信 息平台,提高技术 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继续探索“数字化”服务站试点工作,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运行1个试点,取得经验后普遍推广。积极实施国家人口计生委“六千人才 工程”和“拔尖人 才计划”,加快技术服务骨干培养进度,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科技处、行财处)
(二十一)积极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指导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切实履 行“八位 一体”的管理服务职能,将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逐步建设成为本辖区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青春期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中心,努力为群众提供人口计 生公共服务。继续 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创建水平。组织开展国优、省优单位进行“回头看”,强化动态管理,巩固创优成 果。加强避孕药具的 管理与服务,加强城区免费避孕药具服务网络建设。
(科技处、药具站)
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二十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全面对标,夺旗争星”活动,找准 在全省、 全国同系统、同行业中所处的位置,确定赶超目标,奋发有为,晋档升位。发现、总结、培养一批各方面的先进典型,树立河北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品牌、新亮点。继 续深入开展“认责 承诺、岗位奉献、亮牌示范”活动,整体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 尚学习、学用结合 的浓厚氛围。
(机关党委、各处室)
(二十三)进一 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进 一步完善 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探索行政权力运行动态监控措施,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指导各级人口计 生部门建立健全全 省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教育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人口计生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制 度建设,不断完善 制度防腐工作机制。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核实核查工作,严肃查办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监察室)
(二十四)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和信访工作。以“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深入推进 行风建设 工作。制定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公开标准。开展创建“阳光计生行动” 基层示范单位活动,制定全省统一的基层示范标准,培树一批先进典型,促进工作全面深入 开展。继续深入开展以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为主要内容的三项评议活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查实的不正之风和侵权行为,对举报 人给予一定的奖励。继续推行和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四在县”工作模式,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 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督办督查。探索建立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矛盾排查预警、信访终结、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等制 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
(评议办、政法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