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7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无锡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无锡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2011年1月)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是加快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与手段,也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我市能源结构调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更大力度加快转型发展十二项对策措施的决定》(锡委发〔2010〕3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蓝天工程)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185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更大力度加快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优化能源结构为目标,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用优质 能源替代燃煤,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加快热电联产发展,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将目前以原煤为主的污染型能源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天然气、电力 等能源为主的清洁型能源结构;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强化能源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降 低重点领域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引导能源需求,调控能源需求总量。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2009年基础上,逐步降低原煤、焦炭消费比重,提高电力、热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比重,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步伐。2012年需实现的主要目标是:
(一)原煤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在2009年基础上下降10%。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燃煤总量控制在2800万吨/年以内。
(二)天然气年消费量争取达到15亿立方米。市区天然气汽车达到3500辆,总数比2009年增加500辆。
(三)混合燃料消费量占常规汽柴油燃料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
(四)新能源应用加快,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总建筑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光伏太阳能综合应用规模争取达到50兆瓦。市区新能源汽车达到1000辆以上。
(五)单位gdp能耗在2009年底的基础上累计下降12%。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重点领域能源结构调整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
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未经节能主管部门节能评估审查和评估审查未 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凡涉及原煤消耗的项目实行环保、经信分级联审制度,优先选择使用天然 气、集中供热、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火电、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高耗 能、高排放行业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两高”行业的投资项目,限制“两高”行业产能扩大。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环评关”,不审批不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产能过剩的项目,不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项目。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把“能评关”,对 单位增加值能耗超过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一律停止审批。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 发7号)要求,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制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工作计划,并将各年度工作目标任 务下达到各地区,落实到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四个行业 整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到2012年,全市再关停化工生产企业200家以上,化工生产企业总数压减到1500家以下;粗钢总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 钢材总产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关闭所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工艺的琉璃瓦生产企业;市区热电行业原煤消耗量比2009年压降20%以上。加快淘汰 落后用能设备,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情况专项检查,凡是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目录》的用能设备,到2011年底前全部淘汰到位。
3.组织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
开展工业窑炉使用情况调查,摸清工业窑炉现状,制定工业窑炉专项整治目标及改造实施方案,每年将整治工 作任务下达到各地区和相关企业。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窑炉保温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控制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术 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 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余热利用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结、蓄热式加热、 余热利用、稀码快烧、煤气化燃烧、燃气燃烧及窑体改造等技术,对建材、陶瓷等燃煤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采 用加装预热器、换热器等方式,回收各种窑炉烟气余热,优先把高品位余热余能用于做功或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空调或生活用热。到2012年底,所有工业窑炉 完成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燃油窑炉的,要严格审批,实行联审制度。按照协同推进的原则,市经信、环保、安监、质 监、财政、市政园林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完成燃煤窑炉整治任务。
4.全面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
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清洁能源区建设目标、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扩大蒸汽供应覆盖面,禁止使用原煤、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 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公用热电厂要根据市区热力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成区内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清洁能 源区建设工作机构,做好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经信部门下达各市(县)、区集中供热范围内年度 燃煤油供热小锅炉关停计划,凡是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质监部门按照关停时间核定锅炉使用证的检验合格有效期,环保部门加大执法监察和违法排污处罚 力度,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天然气气源保障及管网建设工作。到2011年底,中心城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关停所有的燃煤锅炉,到2012年,锡山区、 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关停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江阴市、宜兴市也要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计划,划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到 2012年分别建成1至2个清洁能源区。
(二)加快交通领域能源结构调整
1.交通运输行业要建成比较完善的综合 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互补,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转变,构建现代化的综合运输体系。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资 源,节约能源,实现低碳交通,集约化发展。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循环经济实现方式,加快各种运输方式综合处理能 力。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发展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提高各种运输工具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依靠科技创新、技术引进,加快我市交通节能技术的应用步伐,鼓励 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耗能、低效率的运输设备,提高各种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放,增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制定规划,完善交通节能标准政策
研究制定我市交通节能发展规划,加快及扩大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老旧交通工具的淘汰治理工作。至2011年底基本淘汰汽油“黄标车”;国ⅲ以下公交车基本 淘汰;2012年底淘汰30%柴油“黄标车”。结合国家关于营运车辆能耗限额标准的研究制定,建立公交车、出租车、营运性客货运车等的油耗限额的核查方法 或核查措施。同时,严控新增经营性车辆排放标准;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标准,禁止不达标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2)调整结构,继续强化公交优先的节能方针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增强轨道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如转乘车辆、停车场等建设;促进大容量公交系统,制定快速公交系统发展方案,增加线路及覆盖面。继续优化道路结点及路网结构,建设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实时发布道路拥堵路况信息。
(3)应用新技术,增加节能突破口
一是在公交(含出租车)、市政服务(邮政、环卫)、政府机构等领域逐步推广混合动力车辆。二是建立 并完善出租车智能调度系统、客货运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和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减少车辆空驶。三是试点安装车辆运行油耗水平显示装置,提醒司机油耗变化情况。四 是引导运输企业及消费者使用节油技术及产品,如节油型轮胎、节能型润滑油、节油器等。
2.加快推进混合燃料在加油站中的应用,制订国ⅲ、国ⅳ标成品油供应方案,推广应用甲醇燃料等清洁燃料,组织实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三)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停建火电厂,限制现有火电厂扩能,推进火电厂节能技术改造,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加大能源供应调控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大容 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实施“以大代小”、“上大压小”和小机组淘汰退役,提高单机容量。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收严污染物 排放限值,大力推广水煤浆技术,提高电厂清洁燃料掺烧比例。实施市区热电行业整合整治,到2012年关闭燃煤热电厂2家以上。加强电源电网建设,提高电网 受电能力和供应可靠度。扩大外电输入,减少本地电煤用量。在气源有保障的条件下,加快发展天然气发电。
(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
加快编制热力规划,优化调整热力布局,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有序推进现有燃煤热电厂整合及迁建,积极稳妥地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市区快速内环线以外5公里 范围内,不再保留燃煤热电厂;鼓励工业园区建设背压供热机组。加快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三联供,全面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燃煤、燃油小锅炉,积极鼓 励用热单位建造燃气锅炉。凡现有燃煤热电厂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接管供热的商业酒店要逐步脱离,独立自建燃气或电供热系统,新建的酒店类项目一律不接燃煤供 热。太湖新城范围内全部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加快燃煤热力机组技术改造,推广长输热网技术,扩大供热半径,提高输热能力。至2012年,市区热电原 煤消耗量比2009年压降20%以上;市区燃煤热电厂减少2家以上。
(五)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充分利用西气东 输、川气东送工程建成的有利契机,增强气源保障,加大天然气利用,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稳定市场供应,应对市场波动。建立多 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运作,加强天然气利用的对外合作。至2012年,全市全社会天然气消费 量在2009年基础上实现翻番,争取达到15亿立方米以上;市区天然气汽车达到3500辆,总数比2009年增加500辆。
(六)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
1.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
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农民拆迁安置房)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 有居住建筑和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在进行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建高层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供热系统。至 2012年,全市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总建筑面积争取达到100万平方米。
2.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
积极实施 太阳能屋顶并网发电、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和地面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加强光伏发电在建筑领域和城市照明领域的应用。重点选择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 筑,以及工业厂房、研发大楼、公共设施、居住建筑等,加快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屋顶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适合建设光伏电站的建筑,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和 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应当优先考虑太阳能屋顶并网发电应用,优先支持兆瓦级并网型太阳能屋顶光伏电站建设。新建建筑,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公益性建筑和 交通枢纽、车站、轨道交通站房等公共设施,应当积极推行光电建筑一体化设计,实施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工程。鼓励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光伏发电 系统。加强太阳能光电照明系统在城市道路、亮化工程和交通智能设施中的推广应用。支持选择公路、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空间,运用光电互 补技术,建设地面光伏并网电站。至2012年,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总规模争取达到50兆瓦。
3.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依托国家、省市各级农村清洁能源项目,根据我市各市(县)、区发展现状,明确我市秸秆能源化工作的重点目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到2012年,建设3至5个秸秆气化、秸秆固化工程。
(七)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
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和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至2012年,市区实现新能源汽车使用1000辆以上,建成充电站2座,充电桩50座。
(八)加快推广应用绿色高效照明
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照明灯具,逐步普及替代传统的低效照明电光源。重点在工厂、办公楼、市政景观照明、公用设施照明等场所,推广稀土三基色荧光灯、高效大功率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led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照明光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能源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领导、组织推进和监督考核。市发改委作为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具 体承担日常工作。市统计部门要扎实做好能源统计等基础工作,并为相关部门及时提供统计基础数据。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推进计划,加强协同 配合,尽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各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指导协调。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告相关部门和地区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 健全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能源结构调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二)加强政策配套。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清洁能源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等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 类财政补助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产业结构提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更大力度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能源结构调整创造有利条件。综 合运用价格、财政、税收、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发挥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利用各级环境治理、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导向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 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筑交通节能、可再生能源开发、能源科技进步与创新等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 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能源结构调整的投入机制。同时,将符合能源结构调整的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
(三)加强项目管 理。对能源结构调整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核、土地使用、资金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加强指导服务。切实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严把建筑节能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关,不符合能源政策规定的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快地方能源管理立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能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主要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的能源、气候和环境忧患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普及能源结构调整知识,为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无锡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分解 | 牵头单位 | 主要配合单位 |
重点领域能源结构调整 | 1 |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 | 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关”、“环评关”。 | 市发改委 | 市经信委、环保局 |
2 | 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 | 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凡涉及原煤消耗的项目实行环保、经信、发改联审制度,优先选择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 市经信委 | 市环保局、发改委 | |
3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制定淘汰落后产能
三年工作计划,并将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各地区,落实到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化工、黑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四个行业整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到2012年,全市再关停化工生产企业200家以上,化工生产企业总数压减到1500家以下;
粗钢总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钢材总产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 市经信委 | 市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各市(县)区政府 | |
4 | 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 | 关闭所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工艺的琉璃瓦生产企业;市区热电行业原煤消耗量比2009年压降20%以上。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情况专项检查,凡是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目录》的用能设备,到2011年底前全部淘汰到位。 | 市经信委 | 市环保局、质监局、市政园林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 |
5 | 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 | 制定工业窑炉专项整治目标及改造实施方案,每年将整治工作任务下达到务地区和相关企业。到2012年底,所有工业窑炉完成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燃油窑炉的,要严格审批,实行联审制度。 | 市经信委 | 市环保局、市政园林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 |
6 | 全面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 | 到2011年底,中心城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关停所有的燃煤锅炉,到2012年,锡山区、惠山
区、滨湖区、新区关停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江阴市、宜兴市也要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计划,划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到2012
年分别建成1-2个清洁能源区。 | 市经信委 | 市环保局、质监局、市政园林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 |
交通领域能源结构 | 1 | 制定规划,完善交通节能标准政策 | 研究制定我市近中期交通节能发展规划,加快及扩大老旧交通工具的淘汰治理工作。至2011年底基本淘汰汽油“黄标车”,国ⅲ以下公交车基本淘汰;2012年底淘汰30%柴油“黄标车”。 | 市环保局 | 市交通局,公安局、质监局、安监局,交通产业集团,各市(县)区政府 |
调整 | 2 | 调整结构,继续强化公交优先的节能方针 |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增强轨道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如转乘车辆、停车场等建设;促进大容量公交系统,制定快速公交系统发展方案,增加线路及覆盖面。 | 市轨道办 | 市交通局、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 | 应用新技术,增加节能突破口 | 在公交(含出租车)、市政服务(邮政、环卫)、政府机构等领域逐步推广混合动力车辆。建立并完善出租车智能调度系统、客货运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和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减少车辆空驶。引导运输企业及消费者使用节油技术及产品,如节油型轮胎、节能型润滑油、节油器等。 | 市交通局 | 市市政园林局、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 |
4 | 加快推进混合燃料在加油站中的应用 | 制订国ⅲ、国ⅳ标成品油供应方案,推广应用甲醇燃料等清洁燃料,组织实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 市商务局 | 市交通局、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各市(县)区政府,中石化无锡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无锡分公司,驻锡部队 | |
电力工业调整 | 1 | 停建火电厂,限制现有火电厂扩能,推进火电厂节能技术改造,提高机组发电效率 | 加大能源供应调控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实施“以大代小”、“上大压小”和小机组淘汰退役,提高单机容量。 | 市经信委 | 市发改委、供电公司,各市(县)区政府 |
2 | 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收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推广水煤浆技术,提高电厂清洁燃料掺烧比例。实施市区热电行业整合整治,到2012年关闭燃煤热电厂2家以上。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委 | |
3 | 加强电源电网建设 | 加强电源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受电能力和供应可靠度。扩大外电输入,减少本地电煤用量。 | 供电公司 | 市经信委 | |
发展热电联产 | 1 | 优化调整热力布局 | 至2012年,市区热电原煤消耗量比2009年压降20%以上;市区燃煤热电厂减少2家以上。 | 市经信委 | 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国联集团,各市(县)区政府 |
推进天然气利用 | 1 | 天然气改造和储备 | 充分利用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工程建成的有利契机,增强气源保障,加大天然气利用,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稳定市场供应,应对市场波动。 | 市政园林局 | 市发改委、市政公用产业集团 |
2 | 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 | 至2012年,全市全社会天然气消费量争取达到15亿立方米以上;市区天然气汽车达到3500辆,总数比2009年增加500辆。 | 市政园林局 | 市发改委,交通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各市(县)区政府 | |
可再生能源利用 | 1 |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 | 至2012年,全市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总建筑面积争取达到100万平方米。 | 市建设局 | 市规划局、房管局、机关管理局,各市(县)区政府 |
2 | 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 | 至2012年,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总规模争取达到50兆瓦。 | 市建设局 | 市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机关管理局、国资委,公安交警支队,校管中心、医管中心、园管中心、公建中心、轨道公司,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各市(县)区政府 | |
3 | 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 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到2012年,建设3-5个秸秆气化、秸秆固化工程。 | 市农委 | 各市(县)区政府 | |
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 | 1 | 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 | 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经信委 |
2 | 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和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 | 至2012年,市区实现新能源汽车使用1000辆以上,建成充电站2座,充电桩50座。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政园林局、旅游局、机关管理局、无锡供电公司、交通产业集团。 | |
推广绿色照明 | 1 | 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照明灯具 | 重点在工厂、办公楼、市政景观照明、公用设施照明等场所,推广稀土三基色荧光灯、高效大功率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led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照明光源。 | 市经信委 | 市市政园林局、机关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