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30 生效日期: 2010-12-30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青[2010]6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青〔2010〕61号)

  

  各区县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0〕480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通报了12月27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因果小学20名学生乘坐家长租用的农用三轮摩托车上学途中坠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全体师生,并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紧急通知》各项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立即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学校自查、教育局检查工作,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市教委将组织力量,对区县校车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