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30 生效日期: 2010-12-30
发布部门: 四川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川卫办发[2010]746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0〕746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川大华西医院、华西附二院、华西附四院:

  

  为加强二○一一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迅速应对、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卫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并作为节日期间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前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周密安排和部署;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预案,充分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特别要重点做好应对食物中毒、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冬季极端天气以及大型集会活动等引发的群体性意外伤害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

  

  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旅游、交通、农业、气象、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卫生应急联动机制;向有关部门提供卫生咨询服务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共同做好节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值班,有效应对节日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确保信息畅通;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系统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密切监测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意外伤亡 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核实,果断处置,有效应对。

  

  节日期间卫生厅值班电话:028-86131488。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于2010年12月31日前和2011年1月25日前分别将元旦和春节期间值班领导、应急队伍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卫生厅应急办。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028-86134257

  

  传真:028-86137863

  

  电子邮件:wstyjb@163.com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