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农函字[2006]84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6〕8号)要求,省厅定于11月1日至14日,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活动内容
(一)省厅组织开展的活动内容。
1、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新闻通报会。
2、召开由部分市、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及质检中心、市场、协会负责人参加的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座谈会。
3、举办由市、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班。
4、在全省进行一次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并公开发布检测结果。
5、在有关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市级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内容。
各市要在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广泛宣传。结合近几年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和成效,在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宣传活动。要在城市乡村广泛张贴书写《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标语(标语附后),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生产者经营者自律、老百姓得实惠的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应采取适当形式于11月1日举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营造一个全面展开宣传活动的声势。
2、召开座谈会。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措施等问题。
3、组织现场咨询。选择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如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为农民提供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等。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5、开展培训。组织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将活动方案、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效果、经验、存在的问题等形成书面材料、图片资料,于11月16日前报送省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山东省农业厅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标语
1、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2、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4、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利国利民
5、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6、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
7、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8、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你和我
9、坚决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
10、食用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是保障身体健康的前提
11、坚决查封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剧毒农药
12、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1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14、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15、实行无公害生产 保障消费者安全
1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 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17、今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高残留农药
18、加快建立市场准入制 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
19、全面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 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
20、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一律不得采收上市
21、加强农药残留检测 杜绝超标蔬菜上市
22、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23、倡导绿色消费 保护生态环境
24、消费绿色食品 体现健康人生
25、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6、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27、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8、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9、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30、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31、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之基 放心消费是农民赢利之本
32、农业发展路千条 质量安全第一条
33、家事国事天下事 农产品安全是大事
34、齐心协力抓农产品质量 真心实意保消费者健康
35、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人人有责
36、依法生产经营 杜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