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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17 生效日期: 2010-12-17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浙交复[2010]165号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10〕165号)

  

  台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台交〔2010〕169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 发改设计〔2010〕149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台州市交通勘察设计院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施 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10年11月28日,台州市交通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 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台州市76省道复线北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已参考了初审报告意见,并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较齐全,图表规范,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起点为路桥,与76省道复线路泽太公路相接,经浃里陈村、挡港桥村、统一村、港头徐村,终点与75省道相接。路线全长约2.58公里(椒江段1.9公里,路桥段0.68公里),其中中小桥133米/3座。

  三、同意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39米,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宽2.0米+左侧 路缘带宽2×0.5米+行车道宽2×11.25米+硬路肩宽2×2.5米+辅车道宽2×3.5米+土路肩宽2×0.75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桥涵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

  四、同意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ac-13c型+7厘米ac-20c型沥青砼结构,基层采用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20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五、同意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ac-13c型+6厘米ac-20c沥青砼+10厘米水泥砼。

  六、原则同意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七、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八、请建设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并参照高速公路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好工程的标化工地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联系人:彭文川,电话:0571-878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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