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10]1493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亿信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亿信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1493号)
张联中、赵富林、于春波、刘鹏、郑洪兴:
你们提交的山东亿信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山东亿信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张联中出资510万元,出资比例为51%;赵富林出资170万元,出资比例为17%;于春波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15%;刘鹏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15%;郑洪兴出资20万元,出资比例为2%。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41号慧谷时空三楼。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张联中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于春波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刘鹏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