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高新管[2010]31号
青岛市青岛高新区管委关于组建青岛中德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
青岛市青岛高新区管委关于组建青岛中德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
(青高新管[2010]31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青岛市关于建设青岛中德生态园的指示精神,根据青岛高新区2010年第7次工委会议研究确定的意见,管委决定,组建青岛中德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中德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受青岛中德生态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在高新区内列高新区管委直属企业管理,由高新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青岛中德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承担青岛中德生态园的运营管理、开发建设协调服务、招商引资、投资咨询服务等功能。要通过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外先 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服务业,推广德国节能环保、生态产业方面的先进技术,发展低碳生态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将中德生态园打造成国际一流水平的生态智能 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服务,确保青岛中德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顺利组建并正常运转。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