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政办[2010]6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杨树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杨树产业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10〕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树是我国主要的速生丰产林和短周期工业用材林树种,其轮伐期短、适应性强、木材用途广、发展前景好。大力发展杨树产业,对于增加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省杨树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生态强省、打造绿色安徽”的目标,加快林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2.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科技兴林,技术推广与示范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体制创新,完善机制。
3.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杨树林单位面积年生长量翻一番,每亩蓄积年均生长量达到0.8m3,累积增加蓄积400万m3。有效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杨树抵抗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全省提供生态保障。
二、重点工作
4.优化布局结构。在沿江平原、江淮丘陵和沿淮淮北三大区域,针对不同的立地条件、培育目的、树龄结构,优化杨树布局。沿淮淮北地区要加快提升杨树质 量,为农业稳产高产提供强有力的生态屏障。沿江地区要依托长江岸线江滩资源,营造以杨树为主的长江防护林带。江淮地区要大力培育杨树原料林,实现生态效益 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5.加快杨树质量提升。在不增加林地面积的条件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家、省级重点林业工程,采取抚育间伐、病虫防治、修枝、松土除草、以耕代抚、追施肥料、灌溉排水等技术措施,全面进行低产林技术改造,促进达到丰产林标准。
6.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时核发林权证,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林权流转制度,积极推进林权和林地使用权依法按照市场规律流转。积极开展林权抵 押贷款,缓解林农及林业企业融资压力。鼓励各种市场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开展杨树产业发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发展杨树加工企业,优先审批 新办经营加工利用杨树木材的加工企业。完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限额指标管理向采伐备案管理转变。
7. 加大资金投入。2011年起,省财政将杨树产业纳入林业专项资金,在政府性基金支出中给予倾斜支持,对培育和推广优质种苗、产业基地建设、病虫害防治以及 提高加工能力等给予扶持。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投入。有关市、县要统筹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等,加大对杨树产业发展的投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从事杨树产业发展的企业,在符合贷款政策的前提下可优先给予贷款。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 民间资金投向杨树产业。
三、保障措施
8.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负责 全省杨树质量提升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省财政厅负责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扶持机制,共 同推进杨树质量提升。杨树适生区各市、县要将杨树质量提升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杨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扶持措施, 抓好工作落实。
9.建立科技支撑机制。整合杨树产业人才技术资源,加强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建立示范点 建设专家小组和首席专家联系制度,分类制定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发挥专家和基层林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建立技术创新、示范推广和带动林 农发展的技术推广机制。
10.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乱砍滥伐行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其他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发展杨树产业的政策措施、好经验和好做法,为加快杨树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