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24 生效日期: 2010-11-24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发函[2010]189号

教育部关于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10]18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恢复建立临沂大学的函》(鲁政字〔2009〕18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的函》(鲁政字〔2010〕199号)均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讨论议定,现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学校代码为10452;同时撤销临沂师范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沂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

  

  二、临沂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管理体制采取山东省直属管理,临沂市参与共建。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5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并落实经费投入,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 办学效益。要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努力提高科研水平,要继续发扬沂蒙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坚持以沂蒙精神办学和育人。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山东经济发 展以及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