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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各参保单位、社保所、代办机构:
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即将出台,对现有学生儿童、老年人及无业居民政策进行整合。为保证新政策平稳启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拟于2010 年11月13日0时至2010年11月30日24时,对现有财务支付系统进行升级。在升级期间,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申报 的医疗费用将暂停支付。2010年12月1日0时系统升级结束后,方可恢复操作。请东城区各参保单位、社保所、代办机构对所管辖享受学生儿童、老年人及无 业居民保险人员的做好解释工作。
东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0 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