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7-13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苏教体艺[2010]20号
各高校:
  
  为培养大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高尚情怀,丰富“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给大学生dv爱好者提供艺术创新、艺术交流的平台,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江苏省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的内容、形式及创作主体
  
   1. 作品内容要求反映大学校园生活,以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健康向上的故事为艺术创作的源头,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2. 作品应为原创剧情片,版权无争议,每部dv作品的长度为10分钟以内。
  
   3.作品应由高校在校学生或教师创作完成。
  
   二、作品的技术要求
  
   1.音频要求:最大值不超过-10dbfs(通常节目电平在-20 dbfs),语言电平最大值不超过-9dbfs。
  
   2.视频制作要求:参赛作品存储介质应为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位速率6000kps以上,mpeg2格式数据)两份,参赛作品获奖后,再根据主办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录像带或硬盘视频数据。成片节目前留20秒彩条、10秒蓝底,节目后留10秒蓝底。
  
   三、奖励与展演
  
   1.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2. 部分优秀作品将入选“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集(光碟),在全省各高校中进行展演。
  
   四、活动日程及相关安排
  
   1.报送作品时间:2010年11月10日截止。
  
   2.报送作品地点:江苏省高校艺术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南京大学田家炳艺术楼二楼,联系人:黄正明025-83686200,邮编:210093)
  
   3.评审时间:2010年11月底。
  
   4.颁奖及展演时间:省教育厅将于2011年3月举行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1. 为充分展示师生的精神风貌与创作水平,请各高校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宣传,以院、系为单位广泛发动师生参与。
  
   2. 各高校要举办校级“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并在学校比赛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1-3个报送参加省级大赛。
  
  附件:江苏省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展演活动参赛作品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江苏省首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展演活动
  
  参赛作品报名表
  
  报送学校: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作品名称
 
制作时间
 
是否原创
 
制作人姓名
 
职务
 
编剧
 
导演
 
摄像
 
录音
 
配乐
 
剪辑
 
配音
 
主演
 
指导教师
 
片长
分 秒
剧情简介(不超过100字)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