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信整办[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9年1月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精神,按照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表彰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此次表彰的范围为在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各地各部门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可推荐上报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名。成绩特别优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增报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鉴于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是在“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下取得的,所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重点向基层倾斜,并兼顾部门平衡。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要求是在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配合密切、措施得当、成效显著的各地各部门具体单位(不得推荐各级整治办和有关单位的内设机构)。
先进个人要求是在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严格执法、表现突出、开拓创新的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各省级整治办要组织各地各部门协商推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由被推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填报《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省级整治办。
(二)各省级整治办应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在被推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上签署意见。
(三)请各省级整治办于2010年3月22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到全国整治办,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dlxxzxzz@sbsm.gov.cn,邮件主题请标明“××(省、区、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先进推荐材料”字样。
其中,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单位(个人)为安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安全机关于2010年3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直接送国家安全部八局四处,并注意保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表彰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对照《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抓紧做好先进推荐工作。
(二)密切沟通协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在组织申报和推荐过程中,各部门要充分协商,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按照名额和评选条件,按时上报推荐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开展先进表彰活动为契机,精心策划,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在专项整治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展示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为地理信息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全国整治办联系人:程晓军、卢清超
联系电话:010-63882211(兼传真) 附件:
1.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1: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呈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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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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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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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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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材料 |
(2000字左右,可另附材料) | ||||
被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整治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呈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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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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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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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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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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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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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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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材料 |
(2000字左右,可另附材料)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整治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