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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3-11 生效日期: 2010-03-11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 国科办农[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推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现民“富”县“强”,根据《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将开展2010年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和2005年、2006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0年专项行动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地要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专项行动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项目实施方案要以促进“富民”、“强县”为目标,通过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二、开展2005年、2006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
  各地要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管理,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组织编写2005年、2006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工作报告,并做好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的推荐,推荐奖励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005年、2006年立项并通过验收项目数的1/3。中央财政对开展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县(市)以支持原项目扩大规模、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等后续工作的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三、项目申报要求
  2010年专项行动新上项目申报工作与2005年、2006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推荐工作同步进行,请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2010年申请专项行动新上项目材料,2005年、2006年后续奖励项目推荐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一式十二份报送科技部、财政部,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许增泰 侯立宏
  联系电话:010-5888142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电子邮件:68511850@163.com
  财政部教科文司:王 佳 郭 阳
  联系电话:010-68553266
  电子邮件:jkwskxcmof@gmail.com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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