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标标备[2010]23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报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备案的函》([2010]函设字38号)和《关于申报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程>备案的函》([2010]函设字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两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
《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 J11565-2010
《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J11566-2010
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