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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3 生效日期: 2009-11-03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嘉政办发[2009]148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按照国家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在全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各项基本数据,为市委、市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主要目的。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要查清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生产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蒋志翔 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赵德金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焦海洋 市统计局局长
  朱兴有 市人口委主任
  刘均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程 仁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
  侯金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成东 市建设局局长
  杨录祥 市城区工委书记
  王 铁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主任、农林局局长
  彭益蓉 市发改委副主任
  闫 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哲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局长
  崔志军 市人事局副局长
  焦多宏 市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于海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晓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兆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杨建明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史有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志峰 市司法局副局长
  麻世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学明 市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
  姜 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名戈 市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李建忠 市武警总队政治部主任
  包悦喜 大唐八0三电厂书记
  李江颖 中核四0四厂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于永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另行文。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消。
  城区工作办公室、郊区工作办公室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依法普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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