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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暴雪灾害天气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11 生效日期: 2009-11-11
发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政调[2009]8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近日受连续暴雪灾害天气影响,我省部分地区交通严重受阻致使商品供应不畅,肉、禽、蛋、菜、果、奶等农副产品价格已出现不同程度上涨,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进一步非正常上涨,现结合物价部门职能就加强近期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相关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要降雪地区运输价格和蔬菜、鲜果、猪肉等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并建立日报制度。密切注意天气对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严格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对合法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货源,加强市场采购,保障主要副食品的供应,努力做到不断档、不脱销。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和乱收费、乱加价行为。对受影响严重的地区,当地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坚决打击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强化“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工作,及时决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问题;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抓、负总责。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系畅通,并认真做好价格舆论宣传工作。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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