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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04 生效日期: 2009-12-04
发布部门: 泰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泰政办发[2009]157号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在泰州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已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市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宁舒适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戴胜利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李志高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曹茂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赵昶东  市安监局局长
  祝 光  市城管执法局(城管局)局长
  成 员:
  徐 军  海陵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局长
  韩 亚  高港区政府副区长
  任志强  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维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连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薛利民  市城管执法局(城管局)副局长
  王安民  市质监局副局长
  霍成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施志斌  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葛新民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翼飞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 兵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 阳  市经贸委副主任
  管文华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
  赵宏勋  市供销总社副主任
  刘国铭  泰州日报社副社长
  骆崇武  市广电局(台)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董维华同志兼任。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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