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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市“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0年“基础软件产品”方向课题申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14 生效日期: 2010-01-1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0年课题申报通知工作要求,北京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北京市“核高基”重大专项对口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市经信委),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是北京市“核高基”重大专项“基础软件产品”方向类课题对口联系处室(以下简称软件处),负责组织2010年“基础软件产品”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及单位资格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0年课题申报的通知》要求,申报依据及资格具体如下:
  申报依据:《“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0年课题申报指南》;
  单位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中资或中方控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与本专项项目(课题)相关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申报。非“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中资或中方控股”的当地企业参与申报,须由你机构出具证明附在课题申报书中,说明申报单位的资本构成、经营情况、信誉情况、管理与技术团队情况等,明确支持与监管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0年课题申报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下载详见: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12959546.html
  二、申报程序
  1.各相关单位申报“核高基”国家重大专项2010年课题申报指南中“基础软件产品”方向类课题,需由课题申报单位或牵头申报单位负责完成申报材料编制,申报单位或牵头申报单位(含各联合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软件处审核;
  2.市经信委审核及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由市经信委集中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3.申报材料要求:
  各相关单位需提交材料份数为纸质版13份(正本2份、副本11份,封面标明)及电子版2份(光盘)。其中市经信委留存2份纸质版副本和1份电子版(光盘)。
  三、申报受理时间及送达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月2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达: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B座344房间。
  请携带身份证件进门登记。
  联系人:许登超83978760,13718703556
  赵祥伟83978758,13911990897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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