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发改农经[2010]23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你市关于《千阳县优质蚕桑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597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千阳县优质蚕桑基地建设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千阳县优质蚕桑基地建设项目 二、承担单位 千阳县蚕桑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千阳县南寨镇小寨等7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小蚕共育室5座300㎡,建设消毒池50㎡,建设养蚕大棚100座5400㎡;新栽桑园1000亩,改造桑园5000亩;购置蚕盘2500个,消毒器械10套,蚕台300套,方格簇20万片。带动2012户退耕农户任务要落实到户。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593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150万元,地方配套、自筹等443万元。 六、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限两年。项目建成后,可形成6000亩优质蚕桑基地,较大幅提高蚕桑综合生产能力,推进蚕桑产业开发,延长产业链,带动项目区农户从事蚕桑生产,提高农民收入。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由市农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农业厅审批。 二○一○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