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两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16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市场稳定,扩大市场消费,维护流通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然存在,甲型H1N1流感仍在蔓延,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蔬菜、食用油、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个别品种涨幅较大,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对此,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市场供应。要制定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调查分析市场形势,掌握了解供应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要根据元旦、春节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组织多层面产销衔接,备足食品及年节用品,丰富商品种类,繁荣节日市场。要加强与海南广西云南等冬季蔬菜产区的协作关系,做好“南菜北运”和反季节蔬菜供应工作。核实肉、糖等地方储备商品的品种和数量,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组织市场投放;密切跟踪粮、油、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引导企业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帮助企业畅通大宗地方商品运销渠道。要随时关注异常天气、突发事件对市场供应的影响,发现价格大幅波动、商品紧缺等情况,要在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基础上,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加大促销力度,努力扩大消费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商运电[2009]100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商运字[2009]43号)要求,抓住两节旺销时机,围绕年货、食品、餐饮、服装、汽车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购物节、美食节、年货展等各类促消费活动,有序开展年夜饭预定准备工作。组织引导流通企业营造节日气氛,创新促销方式,为广大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进一步扩大消费。联合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拓展消费空间,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对广西香蕉等出现“卖难”问题的农产品,要继续组织大型零售企业,设立专区专柜,加大促销力度,方便消费者购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对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流通安全

  各地要在节前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促销扩大消费的通知》(商建字[2008]131号)的规定,切实采取措施,规范促销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流通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巡查和监督,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非法行为。进一步推动“肉品产销直通车”活动,促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肉品卫生质量安全。加大对酒类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以旧换新”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严厉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五、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反映情况

  12月25日前,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本地市场供应准备情况报送我部(市场运行司)。同时,近期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供求和销售动向,异常情况随时上报。

  两节期间继续做好市场监测工作。2010年1月1日—3日和2月8日—19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19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2月13日—18日市场销售情况(包括上年春节同期销售数据)。请各地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于2月19日上午10点前将春节市场运行分析情况报我部(市场运行司)。

  联系电话:010—85093841/3843,传真:85093844,电子邮件:jiancechu@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