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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切实提高警惕防范欺诈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15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湘价传电〔2009〕66号
各市、州物价局:
  最近陆续接到各地反映,一些社会不法分子打着省局领导和相关处室旗号,以拨付经费、要求订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诈骗,请务必提高警惕,并及时告知所属县市区物价部门,防止上当受骗。类似情况已多次发生,省局已多次函告各地注意防范,在此再次重申,省局从未、也不会以任何名义安排人员到各地推销书籍,更不可能以拨付资金等任何名义要求基层物价部门汇缴手续费或提成等任何费用。今后,各地如再发生类似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省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
湖南省物价局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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