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科社字[2009]137号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深入推进我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实验区作为依靠科技创新,建设“两型社会”,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9年度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将从2009年起重新规划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拟利用3-5年时间,重点建设10-15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现将我厅制定的《2010年度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指南》印发。
2010年拟建设3-5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请各市(州)、县(区)科技部门协调当地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本地的申报工作。每个市州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2010年度省级实验区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刘萍云
联系电话:0731-88988881 13397600589
E-mail: sflpy@hnst.gov.cn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09年10月13日
2010年度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新时期我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依靠科技的支撑与引领,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实验,以"两型社会"建设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与管理能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及集成应用,突出发展模式与机制创新。通过科技的支撑和引领,切实解决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区域可持续发展新特点, 探索区域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开拓区域可持续发展新途径。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以地方政府为实施主体,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充分发挥地方各部门、各行业的积极性,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官、产、学、研、民共同参与建设。
--机制创新,资源整合。通过机制与管理创新,运用现有国家和地方政策杠杆,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科技引领,项目带动。通过技术集成,发挥多领域技术的集聚效益,全面提升解决区域可持续发展瓶颈问题的技术创新能力。以项目建设为纽带,通过综合示范,提高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优先实验主题
2010年度省级实验区的优先主题为:(1)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2)工业密集区可持续发展;(3)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4)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5)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鼓励将实验区建设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区域、重点建设工程相结合,在承担国家"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循环经济试点"建设等任务的国家级实验区、示范区开展相关工作的先行先试。
四、申报条件
参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范围为:县及县级市、区以及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高新区。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意识,而且将实验区创建工作纳入所在地政府的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有明确建设实验区的工作思路、发展目标和实验主题;
3、实验区的发展目标和实验主题明确,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典型示范性,有在较大地区范围内推广示范的价值;
4、重视科技投入,科技三项经费在建设期内能达到国家科技进步考核指标;
5、具备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进可续发展的经济与社会基础,科技支撑条件强;
6、当地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验区建设。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各市州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地区提出申请,经市州科技局审查后统一推荐上报。省级以上经开区、高开区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当地政府关于建设实验区的申请函一份。
2、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一式五份(附电子版)。
3、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一份(附电子版)。
4、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一份。
六、审批程序
1、材料初审:收到申报材料后,省科技厅主管处室对申报地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专家论证:省科技厅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地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论证,提出拟建区名单;
3、现场考察:组织专家对通过专家论证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考察报告。
4、制订规划:组织通过专家论证和现场考察的地区编写实验区建设规划,经当地政府或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上报。
5、审查批准:省科技厅根据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实验区正式批准命名并授牌。
七、管理与发展
1、实验区建设期一般为四年,实验区办事机构每年应向省科技厅上报实验区年度工作总结。
2、实验区在建设期间条件成熟,可推荐申报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3、实验区建设期满,完成实验区全部规划任务后,由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省科技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
4、验收合格,具备一定条件,可申报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5、验收不合格,取消其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资格;申报示范区未获批准,可以继续申请保留实验区,并重新规划实验区建设;未继续申请保留实验区的,视为自动退出实验区建设。
6、省科技厅设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项经费,对列入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给予适当支持。
附件1: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申报单位:湖南省科技厅制 2009年10月
填 写 说 明
一、本表第一、二、三、四项由实验区所在地地方政府填写。
二、第二项“有关工作成绩”指实验区所在地曾经正式由地市级以上部门批准命名为“先进单位”、“试点单位”等称号。
三、第五项应写明申报地区作为实验区,在本省、市(县)范围内与同类地区比较,其主要特色及是否具有示范性。
四、本表一式五份,各单位盖章后送省科技厅社发处,审批后各盖章单位分别存档。
一、基 本 情 况 | ||||||
实验区所在地 |
| |||||
实验区领导 小组负责人 |
|
职 务 |
| |||
实验区管理 机构名称 |
|
联 系 电 话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实验区管理 机构负责人 |
|
职 务 |
|
联系 电话 |
| |
市级试点 开始时间 |
|
批准单位 |
| |||
二、有关可持续发展工作成绩 | ||||||
专项工作名称或荣誉称号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命名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申 报 理 由 (实验区所在地方政府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四、简述实验区概况和区情分析,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保障措施等 |
五、市科技局推荐意见: (公 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六、专家组审查意见: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
七、科技厅审批意见: (公 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一、建设背景
1、概况和区情分析
2、建设意义
二、建设内容
1、指导思想
2、建设目标(经济、资源环境、社会发展、人口健康、精神文明等)
3、实验主题
4、建设重点和优先项目
三、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
2、政策法规
3、机制创新
4、科技创新
5、投入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