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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泥草房改造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督察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9-01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大庆市泥草房改造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泥草房改造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泥草房改造督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 
  从9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二、督察内容
  重点考核泥草房改造进展情况、示范村和试点村建设情况、资金匹配及使用情况、政策制定与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信访处置、节能成果应用和上报信息、统计数据情况等内容(参照《大庆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验收考核办法》)。
  三、督察方式
  此次督察工作采取县区政府自查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领导小组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工作采取听取县、区政府自查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实地询问等方式。
  (一)自查汇报材料要包括泥草房拆除与改造、节能房建设、试点村(示范村)建设情况;改造投资完成情况;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等内容。
  (二)随机抽取乡镇与农户。每个县抽查三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三个村,每个村抽查5-7家农户,并与泥草房改造名册进行对照。
  四、督察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各级政府接文后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被检查县区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协助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二)泥草房改造的数字、农户名册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在全市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请与泥草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郭云龙(6293363,13904596780)
市泥草房改造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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