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龙卫疾控[2009]50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为做好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根据市食安委、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方案的通知》(龙食安委[2009]26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法监函[2009]778号)精神,我局制定了《龙岩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龙岩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安委、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方案的通知》(龙食安委(2009)26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按照着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根据省、市党委和政府、省卫生厅的工作部署,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改革创新、行业自律、惩防并举、统筹推进,完善纠风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完成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计划、食品污染物监测和治理“餐桌污染”等各项工作,行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三、主要任务
1、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分工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明确、责任自负”的原则,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到每个岗位。
2、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及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是否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解决地方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食品举报投诉受理和奖励机制,对受理的举报投诉要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及时依法查处餐饮环节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向管理相对人违法收取费用的现象,严肃处理违法收取费用的行为。
3、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落实2009年度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情况。是否按照计划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是否及时曝光。
4、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落实2009年省、市食品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情况。
5、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落实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任务情况。
6、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各项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工作情况。
7、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饮用水监测工作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根据本方案的主要纠风工作任务、今年上半年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达的食品安全各项任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自查监管制度建立、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治理“餐桌污染”等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边查边改,整改到位。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日-11月10日)
1、市卫生局牵头成立市级督查组,采取专项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投拆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要做好迎接省卫生厅和市食安委组织的对各级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做好检查监管制度建立、检验质量管理及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治理“餐桌污染”等各项工作情况。对省卫生厅、市食安委和市卫生局组织的专项督查中发现的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将要责成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对消极应付、掩盖问题、拒不整改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巩固成果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健全完善的措施建议。各有关单位根据措施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市卫生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列入市卫生局2009年重点卫生工作局长目标责任管理,年终进行考核。市卫生局成立“龙岩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国清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吴锡包 市卫生局原调研员
杨俊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李发金 市卫生局疾控科副科长
张琼芳 市卫生局纠风办科员
蒋琴英 市卫生局疾控科科员
张小平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汤小羚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卫生局疾控科。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要把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纠风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认真部署,落实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纠风工作。
2、实行纠建并举,加强督查
市卫生局将根据省卫生厅和市政府纠风办、市食安委的要求,适时开展督查。各级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法工作程序和规定,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密切各环节的执法衔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有效解决监管缺位、推诱扯皮和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等问题。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好对辖区内纠风的督查,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立即整改有困难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工作安排提出全市督查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局研究确定。
3、加强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监管人员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确保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树立服务企业、服务区域经济的意识,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4、严格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卫生局纠风办或监察室和各级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纠风或监察的科室要加强日常监察,及时协调解决专项纠风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带有区域性和倾向性问题的查处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对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食品安全纠风工作的部署,坚决予以纠正,为全面完成今年食品安全纠风工作提供保障。
5、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要围绕纠风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总结推广纠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9月2日、11月2日前向市卫生局疾控科报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阶段性总结、自查工作报告及检查工作报告,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