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绿容〔2009〕271号
各有关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领导关于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的批示及市建交委《关于迎世博600天本市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有关维修经费补贴的批复》(沪建交[2009]737号)要求,为更有效地促进公共厕所的免费开放,满足免费开放后的正常使用,拟对部分区域公共厕所的维修经费给予专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有关维修经费补贴范围
1、此次维修经费的补贴范围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所辖的551座公共厕所,补贴标准为1万元/座,共551万元。请以上各区做好所辖公共厕所的设施设备整修及后续管理工作。
2、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后其日常管理经费的支出,应按规定列入各区财政预算,不得占用专项补贴资金,确保公共厕所免费开放后的正常使用。
二、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的管理要求
1、全市统一实行免费开放的范围。本市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设置在公共区域的公共厕所。
2、全市统一实行免费开放的时间。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请普陀、闸北等上述5个区按照工作要求拟定具体方案,按计划有序推进,争取率先在2010年1月1日前所辖区域内的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
3、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应根据公共厕所设计标准,逐一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做到不达标准的予以更换、破损的及时维修,确保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后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降低。
4、进一步规范日常服务管理。要统一公厕开放时间,规范公厕服务管理,规范导向标志和标识设置,加强日常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厕所服务管理水平,做到清洁、卫生、文明。
二○○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维修改造经费补贴表(//www.sh1111.gov.cn/view_0.aspx?cid=3&id=998&navinde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