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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推荐2003年度交通行业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0 生效日期: 2003-10-10
发布部门: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03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穗科函字[2003]285号)精神,现将推荐2003年度交通行业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候选人、科技进步类候选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条件
  (一)推荐的候选项目应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委属事业单位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拥有合法知识产权,并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候选人是指上述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二)推荐的候选项目应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
  (三)候选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候选项目应是近三年以来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
  (五)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候选人、候选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

  二、推荐项目材料要求
  (一)推荐突出贡献候选人材料要求
  1、提交《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推荐书》一式10份,并附上有关论文、专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2、提交2000年以后得项目获奖证书,以及该项目实现利税指标,在本市累计实现利税的证明材料。
  3、候选人近期标准照片及工作照片各1张;以及其他应附的证明材料。
  (二)推荐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材料要求
  1、提交《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一式6份,并附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推广应用证明、研制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
  2、提交《候选项目简况表》一式10份(每个项目限用A4纸打印1张),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
  3、提交与《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候选项目简况表》和《科技成果登记表》格式内容相同的软盘一张,软盘标签上标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推荐单位、推荐日期。
  4、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每份附上对应的《候选项目简况表》1份。

  三、推荐项目其他事项
  (一)提交截止日期:2003年11月1日。
  (二)提交地址:市交通委员会科技管理处
  (三)推荐材料应装订成册。有关推荐书的填写说明、软盘格式可直接在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ci.com.cn)中下载。可查阅广州科技信息网(http://www.gzst.net.cn)了解详细情况。

附件略。


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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