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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外事办公室,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慈溪出口加工区、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外事办公室,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翻译专业技术资格仍只限于高级推荐评审,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根据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关于《关于报送二OO九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09)10号)精神,现将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现职从事翻译工作的人员。本次申报资历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内已到离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属正常申报的按《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破格晋升的,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高级翻译专业技术资格的,在上报前和评审通过后均应实行公示,具体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对职称外语的要求
职称外语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年度考核的要求
年度考核按甬人职(1996)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的要求
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对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一)单位提供材料
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文件复印件(简称“破格文件”)以及《破格申报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二)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
——资格材料(A 袋)
共7项。其中2-7项资格材料用A4 纸复印,按顺序活页装订成册。首页要有姓名、申报职称、工作单位及各项材料明细目录。该册和“破格文件”以及《破格申报报告》(上款第2项)一起装入大信封(或档案)袋,并按要求在袋面粘贴统一格式的《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附件一)。袋面需注明“A袋”,编号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统一排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2 份。
该表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制发,如个人制作电子版评审表,需严格按照本表原件内容制作。如表内“业务自传”和“单位推荐意见”栏目不够书写,栏中内容可在B5纸上打印、粘贴,并需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要求有申报人员近三年以来各年度业务考核结果即考核等级,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每人1 份。
符合各省或各部委免试条件的,须按提交有相关规定的文件复印件以兹证明,并由省或部委职改部门出示同意免试公函1份(需加盖公章)。
3、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各相应模块合格证)复印件,每人1 份。
符合各省或各部委免试条件的,须按提交有相关规定的文件复印件以兹证明,并由省或部委职改部门出示同意免试公函1份(需加盖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每人1 份。
5、学历证书(指国民教育系列)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每人1 份。
6、现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每人1 份。
复印件要有照片、任职职务和日期页。
7、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意:获奖证书上应有申报人姓名,如只有书名或刊名,请复印原书或刊的封皮或版本记录页,以说明该获奖译著或译文与本人有关。
——业绩材料(B 袋)
共6项。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凡一件多份且需盖章的,可在1 份上盖章后复印,该册按顺序活页装订),每册封面要有姓名、申报职称、工作单位及各项材料明细目录。上述6项根据份数分别装入20个大信封(或档案)袋。并按要求在袋面粘贴统一格式的《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附件一,同A袋封面)。袋面需依次注明“B-1袋”、“B-2袋”、“B-…袋”、“B-20 袋”。编号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统一排序。
1、《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附件二),加盖用人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公章(20份,每份1 袋,分别装入“B-1袋”至“B-20 袋”)。
2、中文《个人业务自传》(3000 字左右),所述内容属实并需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容保持一致。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并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20 份,每份1 袋,分别装入“B -1袋”至“B-20袋”)。
业务自传主要内容为:简述个人业务成长经过;近5 年来的主要业务成就;翻译业务心得体会。
版式要求:字体仿宋GB2312、字号大小三号、行距1.5倍。
3、外文《个人业务自传》(英文10 份,每份1 袋,分别装入“B-1袋”至“B-10袋”;其他文种2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B-2袋”)。
版式要求:字体Times New Roman、字号大小16号、行距1.5倍。
4、代表本人翻译水平的译文原稿(英文10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至“B-10袋”;其他文种2份,每份1袋,分别装入“B-1袋”、“B-2袋”)。
节选2000 字以下,中外对照,按照原文在前,译文在后的顺序装订,须由人事部门审核,证明为本人所译,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代表译著(稿)1-3 部,或公开发表的译文3-5 篇(1 份,装入“B-1袋”)。
所提供作品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作品,中外对照,按照原文在前,译文在后的顺序装订。与人合译的要注明本人所译章节。要求同时附带版权页或加盖单位、出版机构公章。
未公开发表的作品,须由人事部门审核,证明为本人所译,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电子版材料
(1)以个人业务自传为内容的口语录音或口译现场录音。
格式要求:mp3 或wav。
(2)在“业绩材料”中规定的《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电子版。
(3)在“业绩材料”中规定的中文《个人业务自传》电子版。
版式要求:字体仿宋GB2312、字号大小三号、行距1.5倍。
(4)在“业绩材料”中规定的外文《个人业务自传》电子版。
版式要求:字体Times New Roman、字号大小16号、行距1.5倍。
八、需请专家鉴定语种
申报对象申报的语种如不属于英、法、德、日、俄、西班牙、阿拉伯语,须向评委会提供两位以上同行专家(具备译审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联系方式以资鉴定。由中国外文 出版发行事业局职改办负责联系同行专家鉴定事宜。
九、其他要求
1、各单位对申报对象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送审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各县(市)区申报对象的材料须经当地外事、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上报。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2、相关表格可到下列网站下载:
中国外文局网www.cipg.org.cn;
中国网www.china.com.cn;
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
3、申报材料须于6月30日前送市外办秘书处,联系人:杨锡泉,联系电话:87279844、87186518(传真)。
二00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