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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司关于开展“三夏”农机化工作督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5-31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农机化司
发布文号: 农机管[2009]1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今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三夏”农机化生产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工作内容
  (一)“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工作情况。包括组织筹备工作、机具投入、农机用油供应、作业市场运行、作业进度与价格和应急处置工作等方面情况。
  (二)“三夏”机械化种植情况。包括水稻、玉米机械化夏种工作情况;保护性耕作技术、水稻机插秧技术、玉米精量播种技术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工技术等农机化重点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是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工作情况,“三夏”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拖拉机交强险实施情况。

  二、人员分组
  河北组 农机推广总站丁翔文站长,农机化管理司综合处李斯华调研员,农机监理总站一人。
  山西组 农机化管理司刘宪副司长、科教处刘云泽调研员、农机推广总站一人。
  江苏组 农机化管理司宗锦耀司长、监管处李安宁处长、张汉夫副主任科员。
  安徽组 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刘旭副站长、监管处王国占副处长,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一人。
  山东组 农机化管理司雷永杰司长助理、监管处丁仕华副调研员,农机推广总站推广处一人。
  河南组 已完成督导。
  湖北组 农机化管理司刘宪副司长、综合处李燕处长、科技处范学民处长。
  陕西组 农机化管理司宗锦耀司长、监管处李安宁处长、科教质量处路玉彬。
 
  三、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随机走访,实地检查。要全面听取当地农机部门的汇报,选取重点县市,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直接向农机户了解详细情况。督导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向农机化司领导和当地有关部门反馈,争取尽快解决,保障农机作业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早安排。督导工作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督导组与有关省份商定。督导工作应抓紧时间,轻车简从,提高效率,在每个省时间为2-3天,督导地区不少于2个县市。
  (二)深入基层。各督导组要深入基层和农户,摸清真实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三)认真总结。各督导组应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督导工作结束后3日内完成专题报告,并送交农机化管理司监管处。
  请有关省(市)农机局积极配合,协调督导组安排好行程,认真准备好有关汇报材料,并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协助工作。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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