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安综〔2009〕57号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从源头消除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经省局研究决定,进一步对中药注射剂提取生产环节加强监督,现要求如下:
一、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凡辖区内有中药注射剂提取生产的市(地)局要结合日常监管和驻厂监督工作,加强对中药注射剂提取生产环节的监督,做到在中药注射剂提取生产时按批次监督投料,检查每批药材的来源和检验情况,在线监督生产,重点检查企业依法执行工艺情况,跟踪检查提取物存储和运输条件,切实保证提取物质量。
二、中药注射剂制剂生产和提取生产跨市(地)的,按属地化监管原则,各自做好本辖区制剂环节和提取环节的监管工作,市(地)局之间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沟通监管情况,加强合作,共同做好中药注射剂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保证中药注射剂生产质量。
三、监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及时处理。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