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珠建建〔2009〕22号
各外来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建建[2007]180号),我局于每年3月份和9月份集中受理外来施工企业年度备案申请(单项工程备案常年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表和办事指南可在珠海建设信息网(www.zhsjsj.gov.cn)的“办事指南”栏目查询下载。
二、企业需提交的业绩材料
(一)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成3000万以上产值的缴税凭证)。
(二)属填土平基的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完成3000万以上产值的缴税凭证。
三、驻珠海市分支机构的建造师需登记注册,统一换发《珠海市建筑企业建造师管理手册》,在有效期内参加投标或承接工程。
四、各申请单位于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和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建设局一楼105室(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联系人:吴倩(电话:2112542),何玉兰(电话:2226782)。
二○○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