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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文化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7-10 生效日期: 1996-07-10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文化局、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深地税发[1996]366号
 

各处室、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文化厅粤地税发[1996]39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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