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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0-23 生效日期: 1995-10-23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1995]181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73)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5年10月23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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