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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2 生效日期: 2003-09-12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绵府办发[2003]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尽快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给师生生命安全带来的 危险,根据省人民政府近期发出的《关于立即停止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3]50号),现就我市立即停止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停止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客观要求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危房是当前学校安全的突出隐患,必须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各级政府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立即停止使用中小学校D级危房、消除现实危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危房改造、保证不使用D级危房,作为广大师生员工办实事的重要任务。政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这项工作,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把其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二、再次重申坚决杜绝在小学校继续使用D级危房
  各地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D级危房处置工作要求,D级危房一经鉴定核实,必须立即撒离人员,迅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目前有中小学校使用D级危房的地方,县(市、区)政府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使用D级危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或推诿。同时,要采取租借房屋、搭建临时校舍、采用二部制教学等过渡措施组织教学,以保证学校教学和排危两不误。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2]297号)和《绵阳市2003年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当地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危房改造工作的投入,积极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今年底前消除全市中小学D级危房。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
  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停止使用D级危房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没有中小学校使用D级危房情况的县(市、区),也不能有丝毫大意,要进一步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当地不再使用D级危房。近年来,我市自然灾害较为频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监控并向地政府报告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同时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帮助学校从D级危房中撒离人员,安排好教学场地。
  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未彻底解决D级危房而继续使用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2003年10月2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当地中小学D级危房使用和改造情况,逐校逐点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绵阳市中小学D级房使用及改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书面报告市政府和市危改办。2003年第四季度,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县(市、区)中小学D级危房使用情况和危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绵阳市中小学D级危房使用及改造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政府(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学校名称
2002年底D级危房面积(m2)
房屋用途
D级危房使用情(m2)
2003年改造情况
备注
仍在作用
拆除
封停
新建面积
(m2)
总投资(万元)
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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