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房统管字[80]第024号
市建委并市政府: .
“房屋租赁契约”(以下简称租约)早在解放初期就已实行,从而保持了正常的租赁秩序,密切了住户与房管部门的联系,发生违约事件,司法部门处理时也有依据。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租约”被废止,因而违反租赁政策的事件不断发生,造成管理工作的混乱。
为了加强统管住宅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房屋租赁政策,我们会同法院根据当前情况,对原“租约”作了部分修改和补充。经过试点,基本可行,并准备在全市统管住宅中推行,以促进房屋租赁秩序的正常化。现将修订后的“租约”随文报送备案。
特此报告。
附:房屋租赁契约。
1980年1月16日
房屋租赁契约
房屋坐落:______区______街(胡同)______号
房屋状况:______房______间,使用面积______平米
房号为:____________,装修设备另详保管单
月租金: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____起租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约人:甲方:_____________房管所,乙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住宅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由甲方根据本市现行租金标准核定。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以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十五日前交清。
三、依照本市换房规定,乙方欲与第三者互换使用房屋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不得藉故阻挠。
四、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可以将承租的房屋匀给在本市有正式户口、居住确实困难的第三者使用,第三者应与甲方直接建立租赁关系。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房屋无故空闲连续三个月以上的;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4.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5.全家迁往外地或在本市另有房屋居住的。
六、甲方根据本市公房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乙方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影响甲方施工时,应自行拆除。
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用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藉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应事先签订协议。
九、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十、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确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一、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清交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二、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三、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本租约自立约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立约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立约日期 一九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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