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新闻公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2-02-29 生效日期: 1972-02-29
发布部门: 加纳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经过双方外交代表的友好会谈,决定自即日起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将尽快互派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日利亚 加 纳 共 和 国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于拉各斯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