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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关于支持我区企业把握时机进行外债债务调整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5 生效日期: 2003-11-1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1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关于支持我区企业把握时机进行外债债务调整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支持我区企业把握时机进行外债债务调整的意见 
   
  多年来,一些借用外债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对防范外债风险缺乏足够认识,在借债的方式、利率、汇率等方面防范风险措施不到位,债务越背越重,严重影响了企业自身发展,给企业经营和国家外债安全带来不利影响。最近,我分局对我区外债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我区外债状况不容乐观,不少借债企业由于债务的拖累,经营十分困难。及时进行债务调整,已成为这些企业的当务之急。为促进我区债务企业把握时机进行外债债务调整,充分发挥借用外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住有利时机,趋利避险,主动积极地进行外债债务调整.以减少债务成本,降低偿债风险 
  截止2003年6月,我区直接外债余额为6.33亿美元,外债转贷款余额为5.62亿美元,保证外方固定回报项目26个、合同固定回报额4.22亿美元。在我区上述16.17亿美元外债余额中,90%以上为中长期外债,利率大多在6%以上、有的甚至高达9%,固定回报率更高达17-20%;除直接外债相当部分债务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外,外债转贷款、固定回报项目的债务人均是中资机构。由于债务基本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高利率时期借用的一些中长期国外贷款和承诺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固定回报,具有成本高、汇率风险大等特点,将近30%的借债企业由于外债债务负担沉重而步履艰难,一些已濒临破产边缘。此外,由于债务企业无法按时履约,也对我区今后进一步扩大引进外资产生负面影响。 
  近年来,国际上利率水平普遍下降。我国利率也进行了调整,并从2000年9月21日开始,放开了外汇贷款利率。目前,我国国内银行外汇贷款的利率水平基本与国际市场利率水平相当。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有关外债管理部门近两年来相继出台一系列新的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鼓励企业进行债务调整,降低外债风险。为此,我区的有关外债借款项目企业和有关部门应不失时机地把握当前国际、国内良好的融资时机,对现存高利率外债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实行债务置换,则可以节约大量的财务成本,减轻债务负担,从而促进企业的经营发展。 
  二、项目企业进行外债债务调整选用的几种方式 
  (一)转外债为内债。一是借用国内外汇贷款提前偿还外债。我区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借用的一些中长期国外贷款利率大多在6%以上,有的甚至高达9%,目前我国国内外汇贷款利率在2%左右,从融资成本上看,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利差。利用国内外汇贷款,提前偿还外债,通过利率和期限的调整,可以实现“借低还高”,变外债为内债,规避外债风险。二是借用人民币贷款购汇提前偿还外债。虽然目前人民币贷款较同档外汇贷款利率稍高,但人民币贷款资金来源相对充裕,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允许购汇还贷。利用人民币购汇提前偿还外债不失为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特别是我区举借外债企业基本没有出口创汇能力,可首选此方式。 
  (二)借新还旧。这一方式虽然不能根除外债风险,新发生的外债仍有可能在未来受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和利率波动的影响,但是如果能利用目前较低的国际市场利率水平,并能在有关借款金融条件上预见性地销定风险,筹借新外债置换旧外债,借低还高,调换币种,也不失为一种积极有效的债务调整方式。 
  (三)清理固定回报。在当前国内资金相对充裕、融资成本较低、吸引外资总体形势良好的有利条件下,建议各市政府加强对本市固定回报项目清理的指导、监督,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把握当前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木同类型的固定回报项目,减轻债务负担,促进引进外资工作的开展。 
  (四)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锁定风险。企业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如利率掉期、远期结售汇等,锁定利率、汇率等风险,调整债务结构。企业需加强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咨询和沟通,切实做好市场预测工作。 
  三、外汇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进行外债债务调整 
  外汇管理部门近期将重点督促我区固定回报项目企业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并及时提供信息服务。目前,还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及时进行政策宣传、提供决策服务。发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优势,向企业宣传相关的外汇政策,主动与地方政府和计划、财政、企业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进行合作,积极支持企业实现债务调整。 
  (二)创造条件,促进借债企业提前还款,协助企业妥善选择债务调整和风险防范方式与措施。在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债务结构的基础上,引导企业树立外债风险意识,协助企业建立外债风险管理机制,妥善运用好债务调整及风险防范的各种方式,因势利导地推动债务调整。在比较提前偿还成本和利差的前提下,本着“收益大于成本”的原则,推动债务人与债权人谈判,协商提前还款,在手续的办理上开通“绿色通道”。对于新借入的外债,帮助企业防范未来利率和汇率风险,注意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结合,减少债务的货币和期限错配风险。 
  (三)积极配合所在地地方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和企业,采取多种调整方式妥善解决不同类型的固定回报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加大固定回报项目清理的力度,切实解决项目企业债务负担沉重等问题。 
  (四)认真履行外债监测职能,防范宏观和微观外债风险,促进广西外债不断优化。密切关注广西外债总量、结构和期限的变化,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外债重组的信息和建议,使我区借用外债用得好、效果佳、还得轻、风险小,真正发挥借用外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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