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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08〕193号)及《财政部关于预拨200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08〕50号),现下达你校2008年国家奖助学金预算184万元。其中: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9名,预算7.2万元;2008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112名,预算56万元;2008年度国家助学金预算120.8万元(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583人,预算58.3万元,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指标625人,预算62.5万元)。上述资金,列入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5 高等教育”。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不得随意增减名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
二、你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三、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