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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4 生效日期: 2003-11-14
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余府办发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全市再就业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织领导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计划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局、市统计局、市现代服务业指导中心、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政府副市长何萍高,副召集人为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其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柏华、市财政局局长欧阳嵩,其他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顺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李福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失业保险科科长肖永东为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相关科室的科长为办公室成员。
(三)联系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各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
三、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建立社区工作平台,大力推行“一站式”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搞好再就业援助;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加强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市委宣传部:加大再就业宣传报道力度,宣传中央和盛市促进就业的政策和部署、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措施,树立再就业典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再就业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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