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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督查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2 生效日期: 2003-09-02
发布部门: 安徽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皖建城明电[2003]29号
蚌埠、淮南、淮北、滁州、阜阳、宿州、亳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省政府96号会议纪要精神,由我厅会同省计委、监察厅、审计厅、省环保局及《安徽日报》、省电视台、《工人日报》、《科技日报》等新闻单位,分两组于9月4日开始赴你市开展督查活动。重点督查淮河流域市、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污水处理收费情况等。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单位进行曝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陈素伟(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仲亚平(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组 员:徐颖生(省监察厅正处级纪检员)、耿冬木(省计委地区处主任科员)、严挺(审计厅外资处主任科员)、韦光耀(省环保局水办高工)、王斌(省建设厅城建处主任科员)、詹法浩、张舜(省电视台记者)、孙玉春(工人日报驻安徽记者站站长)、吴长锋(科技日报驻安徽记者站站长);驾驶员一人。 
  第二组: 
  组 长:胡生春(省建设厅纪检组长) 
  副组长:管早临 (省建设厅综计处处长) 
  组 员:程乃耀(建设厅监察室主任)、毕伟(审计厅副处长)、范晓明(省计委稽查办处长)、于杰(省环保局水办高工)、陈小满(省建设厅综计处主任科员)、《安徽日报》记者一人、驾驶员一人。 
  二、督查主要内容。详见附1《督查提纲及重点内容》。请有关市、县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三、督查形式: 
  1、听取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重点是: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及计划、配套管网包括世行贷款管网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计划;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及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收费情况、收费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改进的方案;目前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要求和建议等); 
  2、现场检查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情况等; 
  3、查阅有关资料; 
  4、反馈意见。 
  四、督查时间。9月4日开始,9月9日结束。(详细活动安排见附件2 
  “淮河流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督查活动安排表”),活动安排如有变动,将以电话联系为准。 
  五、督查活动联系人及电话:第一组王斌(13505698761)、第二组陈小满(13505606399)请各市认真做好准备。县和县级市督查准备工作,请你市负责通知。 
  附件: 
  1、督查提纲及重点内容;(略) 
  2、淮河流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督查活动安排表(略) 
 
 
安徽省建设厅 
二○○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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