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淮政办发〔2003〕10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市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安市县(区)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六月十日
淮安市县(区)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水平,加快大项目、工业项目向园区聚集,促进园区建设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推动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清河区民营工业园、清浦区工业新区、淮阴区工业园区、楚州区工业园区、涟水县工业园区、洪泽县工业园区、金湖县工业园区、盱眙县工业园区(市经济开发区列入统计,不参加评比)。
二、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分为4大类14项,共100分。考评指标及分值见附表。
(一)环境建设(15分)
1、当年基建投资额5分:指当年用于园区场地、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投入。
2、基础设施投资密集度5分:
基础设施投资密集度=
累计基建投资总额
规划区内已开发面积
3、园区管理5分:园区要有总体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须由具备省级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开发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成立园区管委会或相应管理机构,管理职权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立投资促进及服务机构。
(二)进园项目(45分)
进园项目是指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竣工和在建工业项目。
1、当年竣工项目数5分。
2、累计竣工项目数5分。
3、当年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竣工项目数10分。
4、当年固定资产到位资金10分。
5、累计固定资产到位资金5分。
6、当年固定资产合同引资额5分。
7、当年直接利用外资额5分。
(三)园区聚集度(20分)
园区聚集度=
所有竣工项目到位资金之和
所有竣工项目占地面积之和
(四)综合效益(20分)
1、当年入库税收总额10分。
2、就业总人数5分。
3、当年工资总额5分。
三、考评办法
(一)以各园区单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获得基本分的分值系数为1、0.8、0.6、0.5、0.4、0.3、0.2、0.1确定各园区单项指标的得分,把每个单项指标得分汇总,得出各园区年度总分。
(二)采取定量考评的方法。由市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通过园区自评、现场考核、综合评定等方式,根据考核内容,逐项记分评定。
(三)各园区每月做好台帐,每季度报送报表,全市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年末进行考评,按照总分排序通报。
四、奖惩办法
(一)全市每年评出3个优秀县(区)工业园区,授予年度“淮安市示范工业园区”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各园区必须实事求是地及时报送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其它
(一)本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淮安市县(区)工业园区考核评价
指标体系
序号
类别
评价指标
分值
一
环境建设
(15分)
1
当年基建投资额
5
2
基础设施投资密集度
5
3
园区管理
5
二
进园项目
(45分)
4
当年竣工项目数
5
5
累计竣工项目数
5
6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
1000万元以上竣工项目数
10
7
当年固定资产到位资金
10
8
累计固定资产到位资金
5
9
当年固定资产合同引资额
5
10
当年直接利用外资
5
三
园区聚集度
(20分)
11
园区聚集度
20
四
综合效益
(20分)
12
当年入库税收总额
10
13
就业总人数
5
14
当年工资总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