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政[2008]32号
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辽教〔2008〕25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有关规定,同意成立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现批复如下: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隶属于省教育厅管理。
学院办学规模暂定为5000人,学制3年,招生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
你厅要加强对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使其按照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和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保证教学质量,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应用型人才。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