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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8年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7 生效日期: 2008-03-17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鞍山市2008年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2008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开展以“营造清洁环境,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鞍山,迎接健康奥运”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清洁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为目标,以提升我局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组织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采取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等方式,净化工作、生产、生活环境,营造和谐、温馨、清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组织领导,根据我局实际,成立局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关怀远
  副组长:张生纯、刘刚成员:周德海、刘东、田忠超、吴志坚、刘恩智、李红楠、王泓、高敏、刘丽萍、王力、辛长海、缪云松、刘国、黄平
  三、活动内容
  1.清洁环境。重点清除越冬垃圾、残土,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搞好公共场所及室内外环境卫生的治理,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改善卫生环境。
  2.规范市容。重点治理各类建筑物阳台、窗台、花台、平台、楼顶和建筑物立面等乱堆、乱放、乱停乱摆及不规范的广告、牌匾等,对污染的建筑立面要进行清理。
  3.除害灭病。要大力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完善防灭设施,消除孽生场所;食堂、仓库、垃圾收集地点、地下管网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药物消杀和物理防治,力争使鼠密度下降,灭鼠剂的购买要按照局下达的任务到市爱卫会指定地点购买,购药后要及时将发票的复印件送到局办公室;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熏杀越冬蚊蝇和灭蟑活动。
  4.建设健康单位。今年是我市开展建设健康城市的第二年,按照建设健康城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一次广泛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开展一次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开展一次健康检查,开展一次义务劳动。
  四、时间安排
  3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局属各单位要按照《鞍山市2008年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8年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在办公楼门前悬挂与活动内容有关的横幅;3月20日至4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其中,4月7日进行熏杀越冬蚊蝇,4月10日至4月24日进行统一灭鼠灭蟑。4月12日、19日为全市义务劳动日。其它活动由各单位自行安排;4月24日至4月28日为检查验收阶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务必于5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爱国卫生月活动是创建全国卫生城的需要,是我局创建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各单位要在3月底之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局办公室)。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
  2.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树立“营造清洁环境,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鞍山,迎接健康奥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局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创建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奠定坚实基础。
  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做到不留任何隐患,不放过任何问题,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4.强化监督,确保效果。
  为了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局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拉练式”检查的方法,对各个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鞍山市2008年度鼠药任务分配表(略)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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